【課務組】107-114學年度教師兼行政單位組長超支鐘點費計算方式調整說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04 
		
		
		
		
		
	
	
	
	
   依據教務處114年6月10日第1140014712號簽案批示,114學年度「鼓勵兼任行政單位組長超鐘計算方案」仍持續辦理。
註:適用本方案教師,教師授課時數與超支鐘點為「上、下學期分計」,需分別滿足上下學期授課時數。
			業務承辦單位: 
			課務組 Curriculum Div. ☎ 6122~6126
		
		
		
			業務分類: 
			授課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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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兼任行政單位組長超支鐘點費計算調整說明_2018.05.28.pdf
教師兼任行政單位組長超支鐘點費計算調整說明_2018.05.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