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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際選課】我是外校生,若申請跨校選修經核准,如不想繼續修習,所繳交之學分費是否會退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7-09

外校學生依規定辦理選課後,除開課人數不足而停開者全額退費,如有正當事由無法上課者,須填表並持原繳費收據正本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退選及退費,其退費計算標準如下:
1.開學日(含)前申請放棄者,全額退費。
2.上課後未逾學期1/3(依本校行事曆)而退選者,退還2/3學分費。
3.上課後逾學期1/3,未逾2/3(依本校行事曆)而退選者,退還1/3學分費。
4.上課後逾學期2/3而退選者,不予退費。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課務組 Curriculum Div. ☎ 6122~6126
Q&A分類: 校際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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