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費】學分費未於期限內繳納,學校會處罰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13 
		
		
		
		
		
	
	
	
	
   1.碩博士班學生、修讀教育學程學生之學分費及學士班延畢生所選課程之學雜(分)費應於規定時間內繳納。
2.若未於規定時間繳納完畢,依本校「延誤繳交學雜費之處理原則」規定辨理:
每學期加退選、加簽後,學生應依規定繳納學分費,當學期期末考試前一週仍未完成繳費者,應令退學。
			業務承辦單位: 
			課務組 Curriculum Div. ☎ 6122~6126
		
		
		
			Q&A分類: 
			學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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