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費】學分費未於期限內繳納,學校會處罰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7-07
依本校學生選課須知有關學雜(分)費繳交規定-
1.碩博士班學生、修讀教育學程學生之學分費及學士班延畢生所選課程之學雜(分)費應於規定時間內繳納。
2.應繳納之學雜(分)費當學期未繳交者,不得辦理次學期課程之選課作業;如屬當學期畢業生,則列入欠費項目,應於辦理離校手續前繳納完畢。
業務承辦單位:
課務組 Curriculum Div. ☎ 6122~6126
Q&A分類:
學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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