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費】學分費未於期限內繳納,學校會處罰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13
1.碩博士班學生、修讀教育學程學生之學分費及學士班延畢生所選課程之學雜(分)費應於規定時間內繳納。
2.若未於規定時間繳納完畢,依本校「延誤繳交學雜費之處理原則」規定辨理:
每學期加退選、加簽後,學生應依規定繳納學分費,當學期期末考試前一週仍未完成繳費者,應令退學。
業務承辦單位:
課務組 Curriculum Div. ☎ 6122~6126
Q&A分類:
學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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