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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已申請學位考試要如何撤銷?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7-09

1.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未關閉前,請自行上網刪除(取消上傳)
2.學位考試申請系統關閉後,請至【教務處】→【下載專區】列印「碩、博士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
呈指導教授及所長、院長簽章同意後送課務組處理學位考試撤銷事宜
3.學位考試撤銷截止日:第一學期為1月31日前,第二學期為7月31前

業務承辦單位: 課務組 Curriculum Div. ☎ 6122~6126
Q&A分類: 學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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