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考試】已申請學位考試要如何撤銷?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7-09 
		
		
		
		
		
	
	
	
	
   1.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未關閉前,請自行上網刪除(取消上傳)
2.學位考試申請系統關閉後,請至【教務處】→【下載專區】列印「碩、博士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呈指導教授及所長、院長簽章同意後送課務組處理學位考試撤銷事宜
3.學位考試撤銷截止日:第一學期為1月31日前,第二學期為7月31前
			業務承辦單位: 
			課務組 Curriculum Div. ☎ 6122~6126
		
		
		
			Q&A分類: 
			學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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