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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假】學期考試假核准後,如何補考?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7-09
補考日期請學生依任課老師之決定辦理,如為學期考試,任課老師必須於公告之期限內將學期成績送交註冊組辦理。

補考於規定時間內舉行,逾期無論具任何理由,不得補考;補考者,均按照實際成績給分。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課務組 Curriculum Div. ☎ 6122~6126
Q&A分類: 考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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