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系、雙主修(含跨校)及副修學程
★雙主修/輔系/副修學程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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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身分別
- 修習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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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系
- 學士班學生
- 修讀滿一年起,得修讀本校或他校(泛太平洋聯盟大學系統)其他學系為輔系;惟其申請他校輔系應為本校未開設者,並經本校及他校之同意。
- 輔系
- 研究生學生
- 研究生於入學後得修讀同級或向下一級之輔系。
- 雙主修
- 學士班學生
- 修讀滿一年起,得修讀本校或他校(泛太平洋聯盟大學系統)其他學系為雙主修;惟其申請他校雙主修應為本校未開設者,並經本校及他校之同意。
- 雙主修
- 研究生學生
- 自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期結束前得申請同級其他系所為雙主修加修系所,經雙方系所同意後取得資格;惟碩士在職專班生不適用。
學士班 【修讀校內學系】 |
學士班 【跨校修讀】 |
研究所 |
➊選定修讀雙主修/輔系之學系 | ➊選定修讀雙主修/輔系之合作學校 | ➊選定修讀雙主修/輔系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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➋大三下學期登入🌐教務處學士班學程選課輔助及畢業初審系統,選定雙主修/輔系學系 | ➋提出申請:📝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書 | ➋提出申請:📝研究所修讀學士班專業學程、輔系、雙主修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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➌完成主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數、及選定之雙主修學系規定之學分或輔系學分 | ➌完成主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數、及選定合作學校之雙主修學系規定之學分或輔系學分 | ➌完成主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數、論文及選定之雙主修學系規定學分、論文等畢業條件或輔系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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➍完成雙主修/輔系 | ➍完成雙主修/輔系 | ➍完成雙主修/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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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輔系
- 雙主修
-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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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內修讀
- 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 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 ▲學士班:原則無需事先申請(若學系有更嚴格規定,從其規定)
▲研究所:📝研究所修讀學士班專業學程、輔系、雙主修申請表
- 跨校修讀
【限學士班】 - 學士班學生修讀跨校輔系辦法
- 學士班學生修讀跨校雙主修辦法
- ▲學士班:📝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書
可至系統查詢各學系、所輔系科目表作為修習輔系參考,若有任何修習輔系相關問題,請向欲修習之系所詢問。
開課單位 | 是否已列入 主系畢業學分 |
可否列計 雙主修/輔系加修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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➊主修學系所開之課程 | 是 | 否 |
否 | 是 | |
➋雙主修/輔系學系所開之課程 | 是 | 是 |
否 | 是 | |
➌非主修學系、雙主修/輔系學系開課 | 是 | 否 |
否 | 是 |
- ※說明:
- ➊修讀他系為雙主修/輔系之學生,除應修滿主系主修領域(major)及校核心課程(通識)學分等最低畢業之學分外,並須修滿加修學系主修領域(major),包含院基礎學程、系核心學程或專業選修學程共達三個學程。
- ➋不同學程中相同課程或等同課程,如經學程所屬單位審查同意認列,該課程即可同時認列滿足不同學程要求,惟畢業學分只計算一次。
- ➌若加修學士班雙主修學系的主修領域學分不足40學分或學士班輔系20學分,應由加修學系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務處備查。
Q1.輔系、雙主修的申請時間?申請資格?
【學士班】
➊學生得於二年級起評估自身興趣、能力選定本校其他學系之雙主修、輔系,配合本校學程實施辦法修課制度選修讀該系課程。
➋可依各學系之規定提出登記或申請,並得請加修學系協助課程規劃及輔導選課事宜。
➌於大三下學期於🌐學士班學程選課輔助及畢業初審系統選定雙主修/輔系學系課規。
【研究所】
研究所學生採事先申請制,於入學後即可申請修讀同級或下修輔系;自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期結束前可申請修讀同級雙主修(📝研究生修讀學士班專業學程、輔系、雙主修申請表)。
Q2.如何完成輔系?
【學士班】
除須修畢本系主修領域及校核心課程(通識)最低畢業學分外,另須加修輔系學系訂定之專業必修科目,其加修最低學分數按各系規定且實際加修學分至少滿20學分以上。
【研究所】
除滿足主系畢業條件外,另滿足加修輔系規定之專業必(選)修科目 學分 。
Q3.如何完成雙主修學位?
【學士班】
除須修畢本系主修領域及校核心課程(通識)最低畢業學分外,另須加修雙主修學系之主修領域,含院基礎學程、系核心學程或專業選修學程共三個學程至少40學分以上。
【研究所】
除需修滿主學系所及加修系所規定畢業科目學分外,並須符合本校「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之規定,完成主系所及加修系所之學位論文,其論文題目及內涵應有所不同,始可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Q4.修讀學士班輔系和副修學程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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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輔系
- 副修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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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認列
- 可同時認列於主修及輔系科目要求,惟畢業學分計算一次
- 可同時認列於主修及副修科目要求,惟畢業學分計算一次
- 加修學分
- 除符合輔系規定外,加修學分須達20學分
- 符合副修規定即可,無須加修
- 畢業證書
- 輔系:○○學系
- 副修:☐☐學程
Q5.可以同時選擇輔系及副修學程嗎?
不同指定科目要求之輔系與副修學程,可以同時選擇修讀;如果輔系即是學程,兩者僅可擇一。
Q6.修讀輔系、雙主修可以和修讀他系學程一樣,相同課程或等同課程,兩系可同時認列(一魚兩吃)嗎?有其他的規定嗎?
➊修讀輔系、雙主修和修讀他系學程一樣,相同課程或等同課程,如兩系審查同意認列,該課程即可同時認列滿足不同學程要求,惟畢業學分只計算一次。
➋但加修之輔系學分至少要滿二十學分、加修雙主修學分至少要滿四十學分。
➌其「加修學分」係指由輔系所開課程;或主修學系及他系支援所開課程,未列計於主系主修領域之科目學分。
Q7.該如何查詢各學程或輔系尚缺少的科目?對選課規劃有疑問,我可以向誰尋求諮詢?
隨時可至🌐學士班學程選課輔助及畢業初審系統(學士班)、🌐研究生畢業初審系統(碩、博班)查詢修習學分狀況。 可以向欲加修學系系辦人員詢問選課規劃事宜。
Q8.修讀輔系、雙主修是否可延長修業年限?
雙主修可延長,輔系不可延長。
【學士班】
➊修讀雙主修學生,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已修畢主學系之應修科目與學分,而未修畢加修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得申請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
➋經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而未修畢加修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則以主學系學位畢業。
➌也就是4(一般修業年限)+2(學士班延長修業年限)+1(修讀雙主修延長修業年限) 的概念,最長需於7年內完成雙主修學位。
【研究所】
➊修讀雙主修學生,已符合本系所畢業資格,而未符合加修系所畢業資格者,得延長修業年限一學年,若仍未能符合加修系所畢業資格者,則以本系所資格畢業。
➋碩士班一般修業以1~4年為限,修讀雙主修最長需於5年內完成學位。
➌博士班一般修業以2~7年為限,修讀雙主修最長需於8年內完成學位。
Q9.我是研究所學生,想修讀學士班學程可以嗎?未來畢業證書會有加註嗎?
➊研究所學生入學後,可以提出修讀學士班專業學程的申請,請填寫📝「研究生修讀學士班專業學程、輔系、雙主修申請表」,經所屬學系及擬加修學系審核同意並送註冊組豋錄後,即可依規劃選讀相關課程。
➋研究生選修大學部課程,仍應依據本校學雜費徵收標準繳交學分費,本國生及僑生選修者,每學分以1,100元收取;外籍生及陸生選修者,每學分以2,200元收取。
➌研究生完成專業學程,依據本校學位授予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另發給「學程證明書」,不加註於學位證書上。
Q10.研究所學生修讀學士班專業學程,可以要求延長修業年限嗎?
不可延長修業年限,仍應依所屬學制於一般修業期限內完成。
•碩士班一般修業以1~4年為限。
•博士班一般修業以2~7年為限。
Q11.我錄取了研究所,但在東華學士班加修的學程或輔系還沒修完,可以帶到研究所繼續修讀嗎?
➊研究所入學後仍應依規定填寫📝「研究生修讀學士班專業學程、輔系、雙主修申請表」,經所屬學系審核同意並送註冊組豋錄後,繼續修讀。
➋學士班已修讀的學分,請同學自行填寫「研究所修習學士班專業學程科目學分證明」,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查核蓋章,再至🌐「抵免學分系統」以碩士班學號申請抵免,惟修讀的學分若已用於前學制的畢業學分,則不得計入申請抵免。
教務處註冊組 連絡電話:(03)890-6113~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