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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請問我入學時是碩士班一般生,但是我一直有在工作,是否可以申請轉為在職生?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5-31

一、依據本校學則第66條規定:本校採用學年學分制,博士班修業以二至七年為限,碩士班修業以一至四年為限,但在職研究生,得延長其修業年限二年。(請參閱東華大學教務處首頁\公告事項\教務規章)

二、次依據本校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報考本校碩博班「在職生」之考生,須在公民營機構服務2年以上,取得在職證明書(含服務年資)及在職人員進修同意書之現職人員「2年以上」係自取得學碩士學位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博)士班同等學力資格後起算,計至本校當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日止。

三、如學生以在職生身分報考並經本校招生管道錄取入學,學籍系統即登錄「在職研究生」身分,得依規定延長其修業年限二年。

四、再依據本校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討論決議,本校部分研究生前非依在職生身分管道入學,常有因修業年限屆滿無法畢業,需專簽請求延長修業年限或休學年限,囿於其學籍為一般生之身分,僅能以休學方式辦理,惟若學生當學期另有修課,課程將刪除也對學生不利。爰權宜增列於入學後實際具有在職身分,也就是取得累計2年以上工作年資證明之現職人員資格者,得由學生檢具證明及敘明理由提出身分變更之申請,送交所屬學系協助專案簽核,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得變更為在職研究生身分並延長其修業年限二年。

五、惟學生於就學期間擔任本校工讀、TA、RA等部分工時兼職年資不宜採計。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Q&A分類: 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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