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113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3-07
113學年度本校與臺灣3所國立大學進行國內交換生交流合作,即日起開始申請!
請同學於受理時限內將應備資料送至系所進行初審(彙整後於113/3/29(五)下班前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資格 與限制 |
學士班修讀二學期以上、研究所修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生 申請至他校交換以一次為限 |
交換學校 與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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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期間 |
113學年度第1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113學年度全學年 |
應備資料 |
請備妥以下資料,送至各系所進行初審(截止日依各系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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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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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流程 與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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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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