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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113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3-07

113學年度本校與臺灣3所國立大學進行國內交換生交流合作,即日起開始申請!

請同學於受理時限內將應備資料送至系所進行初審(彙整後於113/3/29(五)下班前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資格

與限制

學士班修讀二學期以上、研究所修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生

申請至他校交換以一次為限

交換學校

與名額

  • 國立清華大學:每學期5名
  • 國立中山大學:每學年10名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每學年10名

交換期間

113學年度第1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113學年度全學年

應備資料

請備妥以下資料,送至各系所進行初審(截止日依各系所規定)

  1. 本校113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資料表(附件二)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以不超過3頁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請攜帶悠遊卡至行政大樓一樓列印室或四樓外電腦自行列印)
  4. 推薦信一封(不限本校教師)
  5. 國內交換生監護人同意書(附件三,研究所免附)
  6. 其他助審資料(無則免附)

注意事項

  1. 有關交換生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國立東華大學國內交換生實施要點1101006」(附件一)
  2. 學生經錄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後入學或申請保留,若無法按時至合作學校就讀,錄取資格隨即取消。
  3. 學生交換學習期滿,請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辦理抵免,其修習科目、學分數、成績之採認或抵免由各系所或開課單位依權責認定。

甄選流程

與日程

  1. 本校受理學生申請(含系所審查):即日起至113年3月29日(五)
  2. 本校辦理國內交換學生甄審事宜:113年4月1日(一)起至4月26日(五)
  3. 薦送名單至合作學校:113年4月30日(二)
  4. 合作學校函知審核結果:113年5月31日(五)
  5. 各校公告合作學校審核結果:113年6月初
  6. 學生本校完成註冊與繳費,並依據合作學校規定報到。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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