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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115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26

115學年度國內交換生交流合作,即日起開始受理,請同學依各系所規定時限內踴躍申請。

申請資格

與限制

(一)學士班修讀二學期以上、研究所修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生

(二)申請至他校交換以一次為限

(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申請資格為修業滿一年之在學生

交換學校

與名額

  1. 國立清華大學:每學期5名
  2. 國立中山大學:每學年10名
  3.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每學年10名
  4.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各校至多10名(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臺 灣體育運動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虎尾 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高雄大學、 國立金門大學、臺北市立大學、國立宜蘭大學)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網頁: https://nust.edu.tw/exchange.php

交換期間

115學年度第1學期/115學年度第2學期/115學年度全學年

應備資料

請備妥以下資料,送至各系所進行初審(截止日依各系所)

  • 申請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交換:
  1. 本校115學年度國內交換生申請資料表(附件二)。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以不超過3頁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請攜帶悠遊卡至行政大樓一樓列印室或四樓外電腦自行列印)。
  4. 推薦信一封(不限本校教師)。
  5. 國內交換生監護人同意書(附件三,研究所免附)。
  6. 其他助審資料(無則免附)。
  • 申請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
  1.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附件四,含家長簽名同意)。
  2.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修課計畫書(附件五)。
  3. 歷年成績單一份。(請攜帶悠遊卡至行政大樓一樓列印室或四樓外電腦自行列印)
  4. 歷年名次證明一份。(請至線上申請證件系統申請)
  5. 教師推薦信二封。
  6. 其他助審資料(無則免附)。

注意事項

  1. 有關交換生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國立東華大學國內交換生實施要點1131009」。
  2. 學生經錄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後至下一學年入學或申請保留,若無法按時至合作學校就讀,錄取資格隨即取消。
  3. 學生交換學習期滿,請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辦理抵免,其修習科目、學分數、成績之採認或抵免由各系所或開課單位依權責認定。
  4. 若同時申請兩所(含)以上學校,請填寫志願順序,本校將依照您填寫的志願順序,薦送至其中一所合作學校。

甄選流程

與日程

  1. 本校受理學生申請(含系所審查):即日起至115年3月27日(五)
  2. 本校辦理國內交換學生甄審事宜:115年4月1日(三)起至4月24日(五)
  3. 薦送名單至合作學校:115年4月30日(四)前
  4. 合作學校函知審核結果:115年5月29日(五)前
  5. 各校公告合作學校審核結果:115年6月初
  6.  學生於本校完成註冊與繳費,並依據合作學校規定報到:115年9月(第1學期)及116年2月(第2學期)。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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