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國立東華大學教務處 學習與職涯規劃師1名
一、職位:學習與職涯規劃師1名
二、應徵條件:
(一)碩士以上學歷。
(二)修習教育學程、具報考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證照資格者、修習人力資源、職涯發展或相關領域尤佳。
(三)具大專院校學生輔導、課程規劃、職涯諮詢或跨域學習輔導經驗者尤佳。
(四)具外語能力(英語或其他語言)者尤佳。
三、工作內容:
(一)建置並執行跨域彈性修業學習與職涯規劃輔導制度。
(二)提供學生一對一諮詢晤談,協助學生釐清職涯規劃與跨域目標、撰寫修業計畫書、提供選課建議、檢核學習歷程並進行職涯探索。
(三)提供學生學習輔導支持,包括心理支持、學習諮詢、學習進度檢核、職涯規劃、生涯探索、導師資源連結
(四)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四、檢附資料:
(一)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二)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實務專長或相關經驗等)。
(三)專業證照、訓練證明影本、修課證明(如有)
(四)其他能反映工作能力之資料。
(五)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
五、甄選方式:
(一)分兩階段審查:第一階段為書面審閱,第二階段為面試。
(二)第一階段通過後,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未通過者不另通知)(書面資料請自備回郵信封;若無自備回郵,未錄取者為確保其個資權益,則以碎紙方式銷毀)
六、聘用相關:
(一)聘期:115年4月27日後起聘,至116年12月31日止。自到職日起二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解僱。
(二)依教育部函釋指出:學校於任用或進用專、兼職人員前,應依性平法第27條第4項規定執行查閱,故輔導人員到職前將依此規定執行查閱。
七、收件截止日期:115年4月1日中午12:00
郵寄至: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國立東華大學 教務處(跨域校學士專責辦公室 行政大樓5樓501室) 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輔導人員 學習與職涯規劃師)
或Email 至:julier@gms.ndhu.edu.tw (主旨請註明:應徵 學習與職涯規劃師)
八、福利與薪資:薪資依照本校「國立東華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標準表」及本校校務基金人員相關規定辦理(碩士級人員三級起薪45,007元)。(詳參本校人事室網頁)。
九、聯絡:如有疑問,歡迎來信 廖組長 julier@gms.ndhu.edu.tw電子信箱詢問。聯絡電話:03-890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