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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國立東華大學教務處 學習與職涯規劃師1名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25

一、職位:學習與職涯規劃師1

二、應徵條件

()碩士以上學歷。

()修習教育學程、具報考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證照資格者、修習人力資源、職涯發展或相關領域尤佳。

()具大專院校學生輔導、課程規劃、職涯諮詢或跨域學習輔導經驗者尤佳。

()具外語能力(英語或其他語言)者尤佳。

三、工作內容

()建置並執行跨域彈性修業學習與職涯規劃輔導制度。

()提供學生一對一諮詢晤談,協助學生釐清職涯規劃與跨域目標、撰寫修業計畫書、提供選課建議、檢核學習歷程並進行職涯探索。

()提供學生學習輔導支持,包括心理支持、學習諮詢、學習進度檢核、職涯規劃、生涯探索、導師資源連結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四、檢附資料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

()個人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實務專長或相關經驗等)。

()專業證照、訓練證明影本、修課證明(如有)

()其他能反映工作能力之資料。

()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

五、甄選方式

()分兩階段審查:第一階段為書面審閱,第二階段為面試。

()第一階段通過後,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未通過者不另通知)(書面資料請自備回郵信封;若無自備回郵,未錄取者為確保其個資權益,則以碎紙方式銷毀)

六、聘用相關

()聘期:115427日後起聘,至1161231日止。自到職日起二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解僱。

()依教育部函釋指出:學校於任用或進用專、兼職人員前,應依性平法第27條第4項規定執行查閱,故輔導人員到職前將依此規定執行查閱。

七、收件截止日期11541日中午12:00

郵寄至: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國立東華大學 教務處(跨域校學士專責辦公室 行政大樓5501室)

(信封請註明:應徵輔導人員 學習與職涯規劃師)

Email 至:julier@gms.ndhu.edu.tw (主旨請註明:應徵 學習與職涯規劃師)

八、福利與薪資:薪資依照本校「國立東華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標準表」及本校校務基金人員相關規定辦理(碩士級人員三級起薪45,007元)。(詳參本校人事室網頁)

九、聯絡:如有疑問,歡迎來信 廖組長 julier@gms.ndhu.edu.tw電子信箱詢問。聯絡電話:03-8906111

業務承辦單位: 其他單位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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