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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碩士班因故無法畢業,可以報考博士班入學考試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2-22
依據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8條規定,碩士班學生修業滿二年且修畢畢業應修科目與學分(不包括論文),因故未能畢業,經退學或休學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及檢附歷年成績單,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有關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由本校認定;其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業務承辦單位: 綜合業務組 General Services Div. ☎ 6142~6146
Q&A分類: 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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