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資格】學士班畢業,可以報考博士班入學考試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2-22 
		
		
		
		
		
	
	
	
	
   依據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8條規定,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 修業年限六年以上之學系畢業獲有學士學位,經有關專業訓練二年以上,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二、 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五年以上,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由本校認定;其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有關專業訓練及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由本校認定。
	
	
	一、 修業年限六年以上之學系畢業獲有學士學位,經有關專業訓練二年以上,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二、 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五年以上,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由本校認定;其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有關專業訓練及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由本校認定。
			業務承辦單位: 
			綜合業務組 General Services Div. ☎ 6142~6146
		
		
		
			Q&A分類: 
			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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