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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新生怎麼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17

🔶依據本校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須知第二條「新生因病、服義務役、懷孕、生產、哺育三歲以下幼兒或特殊事故,不能於該學期入學時,應依新生註冊須知規定之日期及程序,上網完成學籍登錄及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並檢具醫院或相關證明文件,寄至本校教務處,否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保留入學期限:

  • 以一年為原則。
  • 服義務役者,至所服兵役期滿為限。
  • 懷孕、生產或哺育三歲以下幼兒依所申請理由實際需要年限另核定之。
  • 參加『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以三年為限且不納入原定保留入學資格之計算。

檢具證明文件:

  • 因病須長期療養或懷孕、分娩者:繳交醫療院所證明。
  • 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繳交戶籍謄本證明。
  • 服義務役者:繳交入營服役通知或在營服役證明。
  •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者:繳交教育部核准證明。
  • 特殊事故:依原因提供相關證明。

申請路徑:國立東華大學首頁/新生/網路註冊系統填寫學籍資料,點選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上傳證明文件

審核程序:教務處彙整申請案及證明文件,並知會所屬系所,經核准者由學校發給「保留入學資格核准通知書」,未核准者請改辦休學。

復學流程:請於應復學學期之註冊日前一個月至學生線上申請休學、退學、復學、放棄學籍系統申請復學,或填寫「保留入學資格復學申請單寄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單下載網址:本校教務處網頁/下載專區/表單下載/保留入學資格復學或放棄申請單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Q&A分類: 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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