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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我是碩三學生,還要再交學雜費基數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0-18

依照本校學雜費徵收標準,仍須繳費。

 

一、研究生每學期均需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止)及研究生學分費(按每學期所修學分計列), 即:學雜費基數+學分費*學分數。如僅修論文指導(0學分)者,仍需繳交學雜費基數全額,但 不收學分費。

二、研究生已完成所屬主修之課程及論文,僅修習教育學程科目學分,當學期修習學分在8.5 (未達9)學分以下者,只需繳納學分費,惟若申請學校宿舍,以繳交學雜費基數之學生為優先;達9.0(含)學分以上者應繳交學雜費基數全額及教育學程學分費。另外,免繳學雜費之學生,需于每學期至各系所提出次一學期之免繳學雜費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請參閱東華大學教務處首頁 \最新消息\當學年度學雜費徵收標準)。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Q&A分類: 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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