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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我是大五學生,還要交學雜費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0-28

依照本校學雜費徵收標準,延畢生仍須繳費

 

一、大學部學生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當學期修習學分未達5學分者,繳納學雜費1/4;未達9學分者,繳納學雜費1/2;超過9學分者,則收取全額學雜費。另修習教育學程者尚需繳交教育學程學分費。

二、已符合畢業資格之延畢生,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僅修習教育學程科目學分,當學期修習學分在未達9學分者,僅收取教育學程學分費,惟若申請學校宿舍,以繳交學雜費之學生為優先。修習學分超過9學分者,則收取全額學雜費之1/2,另尚須繳交教育學程學分費。

三、上述之延長修業期間,係依教育部規定,為學生實際在學修業之學期數超過8學期者(即第9學期至12學期)。 (請參閱東華大學教務處首頁\最新消息\學雜費徵收標準)。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Q&A分類: 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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