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成績】什麼叫GPA(Grade Points Average)?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02

依據學則第37條規定,本校成績主要是採取等第記分法辦理。核計學生成績之等第記分法與百分記分法之對照表如下:

積分(GP值)

百分計分法

等第記分法

積分(GP值)

百分計分法

等第記分法

4.5

90-100

A+

2.5

67-69

C+

4.0

85-89

A

2.3

63-66

C

3.7

80-84

A-

2.0

60-62

C-

3.3

77-79

B+

1.0

50-59

D

3.0

73-76

B

0.0

<50

E

2.7

70-72

B-

 

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計算方法如下:
  (一)以科目之學分數乘該科目成績為學分積。
  (二)學生所選各科目學分之總合為學分總數。
  (三)各科目學分積之總和為總學分積。
  (四)以學分總數除總學分積為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不含暑修)
  (五)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計算,包括不及格成績在內。
  (六)採通過、不通過之方式評定者,僅列計學分數,不列入平均成績計算。

二、畢業學業平均成績:各學期(含暑修)修習學分數總和除成績積分總和。 範例:
王大明修課如下:

科目

學分

成績

計算公式

學分積

生物

3

A+

3×4.5

13.5

遺傳學

2

B-

2×2.7

5.4

合計

5

 

(3×4.5)+(2×2.7)

18.9

平均(GPA)

 

 

18.9÷5

3.78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Q&A分類: 成績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