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我是研究生,以前在大學時期有修過研究所的學分,可以申請抵免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8-05
依據本校「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二條規定,碩士班研究生於修讀大學部期間,先修研究所課程達碩士班及格標準,且此課程不計入原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可以申請學分抵免。
應備文件:
- 歷年成績單正本
- 修習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經原校教務處或相關權責單位蓋章)
依本校行事曆公告之開放抵免申請時程至學分抵免申請系統申請後印出抵免申請表連同歷年成績單、修習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送至所屬學系審核。
抵免學分操作方式可參閱系統登入畫面下方系統操作手冊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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