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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副修及雙主修】修讀輔系/雙主修可以和修讀他系學程一樣,相同課程或等同課程,兩系可同時認列嗎?有其他的規定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0-29
輔系:

修讀輔系和修讀他系學程一樣,相同課程或等同課程,如兩系審查同意認列,該課程即可同時認列滿足不同學程要求,惟畢業學分只計算一次。但加修之輔系學分至少要滿二十學分,其二十學分係指由輔系所開課程;或主修學系及他系支援所開課程未列計於主系主修領域之科目學分。例如:所修課程開課單位為學生主修學系或他系所開,已列入主修學系畢業學分即不可列為輔系最低之20學分。反之,如未列入主修學系畢業學分則可列為輔系低之20學分。學生所修課程如為輔系學系所開,則不論是否列為主修學系之畢業學分,皆可列為輔系最低之20 學分。

雙主修:

修讀雙主修和修讀他系學程一樣,不同學程中相同課程或等同課程,如經學程所屬單位審查同意認列,該課程即可同時認列滿足不同學程要求,惟畢業學分只計算一次。但加修之雙主修學系主修領域學分至少要滿四十學分,其四十學分係指由雙主修學系所開課程;或主修學系及他系支援所開課程未列計於主系主修領域之科目學分。 例如:所修課程開課單位為學生主修學系或他系所開,已列入主修學系畢業學分即不可列為雙主修學程最低之40學分;反之,如未列入主修學系畢業學分則可列為雙主修學程低之40學分。學生所修課程如為雙主修學系所開,則不論是否列為主修學系之畢業學分,皆可列為雙主修學程最低之40學分。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Q&A分類: 輔系、副修及雙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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