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五年修讀學碩士學位流程QA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6-09
Q1: |
如何申請?錄取的標準為何? |
A1: |
學士班學生在大三下學期起可向各系所提出申請,關於申請時程可參閱行事曆、錄取標準可至各系所網頁查詢相關辦法或洽詢該系所承辦人員。 |
Q2: |
提出申請並通過審核後,是否就屬本校的研究生並可享有準研究生的優惠? |
A2: |
錄取為準研究生必須於學士班八學期前畢業(應屆畢業)並應屆參加本校甄試或考試,經錄取才算是正式取得本校研究生的資格,當學年度入學才可享有準研究生的各項優惠。 |
Q3: |
經錄取為五年連續修讀碩士學位的學生(準研究生)有什麼好處? |
A3: |
預先於大學期間修讀的碩士班課程抵免不受抵免學分數上限的限制(至多可全數抵免)並於研究所入學後,本校提供各系、所每學年5名準研究生就讀大四期間學雜費半數收取,於碩一入學後辦理退費。 |
Q4: |
是否可同時向多個系、所申請? |
A4: |
同時報考本校多所碩士班經錄取後,僅能擇一碩班報到,因此五年修讀學碩士不鼓勵同時申請多所。 |
Q5: |
我在大學期間修習的研究所課程是否需要另外再繳學分費? |
A5: |
大學前四年修讀碩士班課程,免另繳學分費。 |
業務承辦單位:
註冊組 Registry Div. ☎ 6112~6116
業務分類:
五年修讀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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