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學生辦理各項註冊組相關業務指引(含成績單等證明文件申請)
學生辦理各項業務指引
【學籍相關】
- 更改學籍資料(更改中英文姓名/加註原住民族名/更改戶籍地址/監護人...等)
- 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復學
- 辦理休學、復學、退學
【文件申請】
- 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成績單、名次證明、畢業證書更名/遺失補發等)
- 補發學生證/換發ISIC國際學生證
【成績相關】
【五年修讀學碩士學位】
【畢業相關】
流程說明
🔶更改學籍資料(辦理更改中英文姓名/加註原住民族名/更改戶籍地址/監護人...等學籍資料)
⏩填寫學生更改學籍資料申請書、備妥相關證明(戶籍謄本等)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復學
依據本校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須知,「新生因病、服義務役、懷孕、生產、哺育三歲以下幼兒或特殊事故,不能於該學期入學時,應依新生註冊須知規定之日期及程序,上網完成學籍登錄及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並檢具醫院或相關證明文件,寄至本校教務處,否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新生可檢具醫院或相關證明文件,依據年度新生註冊須知內規定之申辦期限及程序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參加『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以三年為限且不納入原定保留入學資格之計算。
⏩經核准者應於保留入學資格期限到期前一個月,向教務處遞交保留入學資格復學或放棄申請單,逾期已放棄學籍論。
🔶辦理休學、復學、退學
本校新學期為2月、8月,故申請次一學期之休、退、復學,須待新學期月份開始時始能登錄系統。
休學生應於休學期限屆滿前申請復學或續辦休學事宜,逾期將予以退學。
⭕休學
- 依據本校學則第26條規定,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休學累計二年期滿,需再申請休學者,得酌予延長一學期或一學年;學生因應徵召服兵役、懷孕、生產或為哺育三歲以下幼兒休學者,應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即不計入休學期限內。
- 至學生線上申請休學、退學、復學、放棄學籍系統登錄資料後,將申請單印出,依申請單上欄位逐一核章後送交註冊組。本系統僅限休學未滿6學期之學生申請,若因上述原因逾休學年限而有申請需求,請下載使用學生休退學申請表辦理。
⭕復學
- 學生應於擬復學之學期註冊日以前提出申請。學期中不可辦理當學期復學。
- 至學生線上申請休學、退學、復學、放棄學籍系統申請完成,由註冊組彙整名冊後辦理,或填妥休學生復學申請單親自辦理。
⭕退學
至學生線上申請休學、退學、復學、放棄學籍系統登錄資料後,將申請單印出,依申請單上欄位逐一核章後連同回郵信封送交註冊組。
修業滿一學期以上者,應附回郵信封,本校將核發修業證明書。
🔶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成績單、名次證明、畢業證書更名/遺失補發等)
⭕【線上申請】學生線上申請證件系統(民國84年以前入學之花蓮教育大學校友請改使用紙本申請)
⭕【紙本通訊申請】證明文件申請單
類別 | 證件名稱 | 費用 | 工作天數 | 申請方式 | 說明 | ||
自助列印 | 線上申請 | 填申請單 | |||||
成績相關 | 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 | $20 | 1 | ✔ | ✔ | 1.限在本校修業滿1學期以上申請。 2.學期成績單及學期名次證明書僅能申請最近一個學期成績單。 3.若於學期初時申請最近一學期名次,取件時間為成績更正委員會議結束後方可取件,可領取日期請詳教務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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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歷年學業成績單 | $30 | 1 | ✔ | ✔ | |||
中文學期成績單 | $20 | 1 | ✔ | ✔ | |||
中文學期名次證明書 | $10 | 1 | ✔ | ||||
英文學期名次證明書 | $10 | 1 | ✔ | ||||
中文歷年名次證明書 | $10 | 1 | ✔ | ||||
英文歷年名次證明書 | $10 | 1 | ✔ | ||||
學生證 | 悠遊學生證(一般卡) | $220 | 5 | ✔ | 1.請先至本校掛失系統完成掛失手續。 掛失系統:http://134.208.11.100/ 2.一般卡換發國際卡者,亦須完成掛失才能製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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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悠遊學生證(ISIC) | $400 | 5 | ✔ | ||||
學位證明書 修業證明書 |
英文在學證明書 | $20 | 3 | ✔ | 1.限在學生申請。 2.申請外國學校之在學生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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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學位證明書 | $20 | 3 | ✔ | 1.限已畢業生申請。 2.申請外國學校之本校畢業生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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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修業證明書 | $20 | 3 | ✔ | 1.限退學生且完成退學離校手續者申請。 | |||
英文修業證明書 | $20 | 3 | ✔ | ||||
畢業證書 | 補發中文學位證書 | $150 | 3 | ✔ | 1.限申請乙份。 2.原證書因毀損、遺失、更名等原因受理補發。應檢附身分證影本。 3.若為更名補發,請檢附學生更改學籍資料申請書及戶籍謄本https://aa.ndhu.edu.tw/p/406-1004-110408,r5146.p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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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英文學位證書 | $150 | 3 | ✔ | ||||
其他 | 補發校外人士選修證 | $100 | 3 | ✔ | 限當學期選修本校課程之校外人士申請。 請親至註冊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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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封信封 | $3 | 1 | ✔ | 1.彌封信封係配合國內外申請學校規定,於封裝申請者學歷文件之外信封上加蓋教務處章戳彌封證明之用,非作為寄送文件之通用信封。 2.請於結帳後在特殊需求欄位中敘明彌封信封裝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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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學校立案證明 | $20 | 當天 | ✔ | 「國內大學校院立案中、英文證明書」申請單 https://aa.ndhu.edu.tw/p/406-1004-69964,r5146.php |
🔶申請抵免學分
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以下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
一、轉學生、重考生、轉系生或轉所生。
二、先修讀學分後考取本校修讀學位者。
三、學、碩士班學生於修讀學位期間,修習碩、博士班課程達碩、博士班及格 標準,且此課程不計入原畢業學分數,並領有畢業學校之證明文件者。
四、在本校肄業(休學)期間,於他校所修習之科目學分,持有證明者。
五、經本校核准出國進修、交換、實習或修讀雙聯學位,修習之科目學分持有證明者。
六、其他經核准者。
請依每學期行事曆訂定之日期提出申請,申請以一次為原則。
學生抵免學分系統
學生抵免學分系統操作手冊
✒準備文件:
- 學分抵免系統列印出之抵免學分申請單
- 原校正本成績單
- 授課大綱(課程規劃表)
➡專業課程請送至所屬系辦。
➡通識課程請送至通識教育中心
校內分機表
🔶五年連續修讀學碩士學位
申請方式:
依據本校五年連續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大學部學生(含轉學生)於大三下學期起,得向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碩士班提出申請提前修讀碩士班課程。
申請時間請詳各系所公告。
退費流程:
學士班應屆畢業且應屆經本校研究所甄試或考試招生(不含在職專班)錄取,於第一學期完成註冊手續後,由各系提送退費名單至註冊組辦理。
🔶學士班學生申請提前畢業
依據本校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辦法。
🏆申請資格
修讀學士學位學生符合下列「成績優異」標準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1.修滿應修畢業學分及符合畢業門檻。
2.操行成績每學期平均在甲等以上。
3.歷年累計學業成績(不含提前畢業當學期)總平均在GPA3.7以上,且成績名次在該學系、學位學程同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五以內。
(轉學生在本校修讀學期之歷年累計學業成績總平均在GPA3.7以上,且其在原校所修科目學分經本校核准抵免者,該抵免學分之平均成績達八十分以上。)
4.學生依前項申請提前畢業核准者,畢業當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應達GPA3.5以上,且操行成績應符合前項第一款之標準。
🏆申請時間
應於擬畢業之當學期學生辦理加退選課程結束後二週內提出申請。
🏆準備文件
1.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提前畢業申請書
2.提前畢業家長同意書
3.歷年成績單
4.畢業初審表(請至學士班學程選課輔助及畢業初審系統列印)